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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s


組織架構

  1. 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置有校長,下設3處、3室、1夜補校。
  1. 校長室:負責綜理校務等事項。
  2. 教務處:辦理課程教學(教學組)、學籍管理成績管理與多元入學(註冊組)、實驗研究與教學設備(設備組)、校園資訊教育與e化(資訊組)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3. 學生事務處:辦理學生活動(訓育組)、生活教育(生教組)、衛生保健(衛生組)及體育活動(體育組)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4. 總務處:辦理校內公物維修管理、校舍及財產管理、環境綠美化等(事務組)、公文及檔案管理(文書組)、出納(出納組)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5. 輔導室: 辦理學生輔導(輔導組)及生涯發展輔導(資料組)、特殊教育(特教組)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6. 人事室: 辦理人力資源管理業務等事項。
  7. 會計室: 辦理歲計、會計、統計及內控等事項。
  8. 夜補校: 辦理夜補校業務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