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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辦理第18屆亞太資優教育會議青少年領袖營遴選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七至九年級資優生(國中一至三年級)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者:

(一)持有現階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者,或有相關證明文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

(二)對課程內容有高度興趣,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能接受全程英語教學,且品行端正、能維護良好國際形象者,需經2名教師推薦。

(三)有特殊優異表現,如:才藝表現、競賽成績與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

二、校內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18日(一)下午16:00。

三、校內報名地點:特教組辦公室。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中華資優教育學會王郁茹小姐 (連絡電話:02 7749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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