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1學年度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家長委員會(1)會議記錄


111學年度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家長委員會(1)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晚上 19:00   

紀錄:黃綺菁

開會地點: 興雅國中二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 林元平、王邕邕、吳宗翰、吳建德、洪順財、賴志青、魏谷晏、

郭玉君(藍明宗代理)、李文傑、曹桂漪、郭慈慧、翁麗珍、黃麗瓏、戴可君、

李佳伶(王邕邕代理)、林明麒、陳佩堉蘇馥儀、高冠宇、林昱伶、蘇純玉、

吳彩華、袁凡瓔(陳佩堉代理)

請假人員: 袁凡瓔、郭育君、羅佩宜李佳伶

列席人員: 劉校長增銘、教務處黃主任富財學務處謝主任天華、

總務處潘主任筱喬、輔導室吳主任靜菁、111學年度陳總幹事佩堉、

111學年度黃副總幹事綺菁

請假人員:教師會王會長維君

主     席: 林會長元平

報     到: 簽到人數過半,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議     程:

一、陳主席致詞: 略

二、劉校長致詞: 略

三、教師會長致詞:(請假)

四、各處室主任致詞: 略

五、副會長致詞: 略

六、頒請全體委員當選證書

全體委員自我介紹: 略

八、家長會七大組別工作職掌介紹、認領: 請詳附件一

全學年度學校各項會議出席代表規劃

(待秘書組與校方相關人員商討訂定後公佈)

十、提案討論

(1)通過聘任秘書、會計、出納人員

總幹事:陳佩堉

副總幹事:黃綺菁

會計:魏谷晏

出納:吳佳怡

<表決>: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鼓掌通過)

(2)會議出席委員推派

1.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委請委員吳彩華擔任

<補充說明>:

本次家委會後與校方確認,性平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參與會議女性委員需過半,惟劉校長為主任委員、學校四個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二男二女),1080906性平會期初會議,因委員組成女性未過半,所以有依規定調整女性委員人選。故學校希望家長委員會能推派女性委員參與會議。

經111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推舉吳彩華小姐擔任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3)家長辦公室輪值安排

   待秘書組相關人員商討訂定後公佈

 2.校務會議: 委請陳會長元平、吳副會長宗翰、王副會長邕邕、吳副會長建德、李文傑吳彩華、郭慈慧、翁麗珍、魏谷晏、洪順財、陳佩堉、特教家委

3.其餘會議眾多,待秘書組與校方相關人員商討訂定後公佈,再委請家長委員全力協助。

十一、臨時動議: 無

十二、散會時間    晚上21:3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