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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技術型高中長照人才培育獎助計畫


發佈單位: 發佈日期:2025-07-23

(一)放寬實施對象申請資格:為鼓勵學生投入長照產業,原 計畫規定申請對象須為本市照顧服務科本國籍在學「公 費生」,現修正為本市照顧服務科本國籍在學生,不再 限於公費生身份,以擴大適用對象。

(二)新增「高三可申請2學期獎助金」:原計畫規定高一學生 得申請6學期獎助金,高二學生得申請4學期獎助金,惟 高三學生不適用。為延攬更多學生參與長照培育,現增 訂高三學生得申請2學期獎助金,申請時間為高三上學期 9月30日前,並以高二下學期成績提出申請。

(三)調整領獎義務條件:配合上述修正,增列領受2學期獎助 金者,應於畢業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服務1年。

 

檢附修正後計畫及其附件各1份。

附件檔案
升學資訊.pdf下載 上傳日期:2025-07-23 下載次數: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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