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發佈單位: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6-06-2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24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50057763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勵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02- 23319494)詢問。

三、本獎勵學金的頒發為一年一次,於每年的九月前刊 登公告於本基金會公開資訊並發函通知各合約醫院及學
校。
四、申請日期 :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申請資格: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六、申請手續: 檢附 申請 表及 疾病診斷表 ,備齊所需之文 件於 9 月 30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 11 號 4 樓之4 。
七、獎勵 學金金額: 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據。
1.國民小學:新臺幣貳仟元。

2.國民中學:新臺幣參仟元 。

3.高中 含高職、五專前三年 )):新臺幣肆仟元 。

4.大學、專科學校 四、五年級及二專 )):新臺幣伍仟元每人限領一次 。

5.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壹萬元整 每人限領一次 。

八、除發函通知得獎人 外,將另行刊載於本基金會 公開資訊 以資徵信
與鼓勵。

附件檔案
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pdf下載 上傳日期:2026-06-29 下載次數:4
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pdf下載 上傳日期:2026-06-29 下載次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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