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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臺北市國中、高中學校學生懷恩、陳玲基金會『人間有愛.助學無礙』助學金
《第十五屆》「臺北市國中、高中學校學生懷恩、陳玲基金會『人間有愛.助學無礙』助學金
說明
一、申請標準:具低收入戶學生,且上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無懲處紀錄,具好學上進心者。
二、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申請方式及需繳交資料:
(一)填具申請表(含收據) 1份。
(二)自傳(六百字以內) 1份。
(三)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曾獲獎紀錄證明書1份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因每校最多推薦2位同學,若超出名額,則由上學期學業成績較優者優先推薦。
五、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洽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16:00以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