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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國中112年度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課程「環境與對 話」青少年創作表演工作坊招生甄選


一、甄選標準:報名標準及錄取方式及標準:依序錄取(合於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具報名參加後續甄 選資格)

1. 語文或表演藝術校內成績 PR 值 90 以上之本市各區公私立國中生。

2. 參加校內、全市性或全國性有關表演藝術類或語文類競賽或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 獎項之本市各區公私立國中生。

3. 表演與語文、肢體表達能力表現優者、具表演才能之七、八、九年級學生,經學校 推薦之本市各區公私立國中生。

4. 本市公私立國中具創造力之資賦優異創造力能力表現優者,並附上創造力觀察推薦 檢核表。

5. 外加 1-2 位名額提供給弱勢學生,弱勢學生包括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以及低收、 中低收學生,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 年2月24 日(五)16:00前於特教組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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